各单位、各部门:
本着高效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学校拟对一批科研仪器设备在校内进行公开调剂,仪器设备的具体参数情况详见清单。
请各单位(部门)和全校科研人员结合学科和科研需要,如有符合需求的意向仪器设备,请于2019年10月23日前,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科联系,到仪器设备存放地点现场察看使用状态后,到本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处填写《海南大学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申请表》,确定仪器设备调剂后的存放地点,办理资产调剂手续。
此次调剂过程中,如有多个单位(部门)和科研人员意向调剂同一仪器设备情况时,则以提交申请和办理完成调剂手续的先后确定。办理调剂后,新的使用单位(部门)和领用人要承担起保管责任和义务。此外,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协助调入单位完成相应仪器设备的搬迁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汤老师联系电话:6616 7869
附件:科研仪器设备校内公开调剂清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