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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做好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工作,适应学校整体发展,满足学科综合性布局,学校将对大型仪器设备进行统一规划、论证、建设、共享。从而进一步避免仪器的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提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水平。此工作不仅是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必不可少的管理体系之一,而且对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已制定海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论证工作规范,现将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说明:

1. 10万元(含)-50万元(不含)的大型仪器设备:

1)申请人填写《海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三),申请人自行组织专家论证,并在论证报告中填写论证结论。

2)经院(系)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2. 5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

1)申请人填写《海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

2)院(系)组织专家论证,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校级专家论证。论证要求:

5名及以上相关学科专家参与论证(专家人数须为单数),同时根据资金来源,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参与论证。

注:专家名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从《校外论证专家库》中选择论证专家,名单人数10人以上(含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校外专家可由各学院和职能部门推荐,推荐表见附件二)

审核申请人的《海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拟购置仪器设备的技术参数、配置、申购理由和预期效益,设备安装的基础设施,包括房屋、水电等相关配套设施、管理人员和管理措施等,以及学校现有同类仪器设备情况,包括该类设备历年的使用效益等;

形成论证结论。

3. 院级专家论证会论证要求:

(1)院级专家论证要求:5位及以上具有相近学科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专家人数须为单数);

(2)审核用户申请购置理由,基础设施承诺说明,市场调研情况以及现有同类仪器设备的情况;

(3)论证是否同意购置,并在仪器设备选型,技术配置,管理维护等方面提出建议,形成论证结论(论证报告第九项,论证结论范本可参考附件一),使仪器设备购置更科学、规范。

4.需提供价格预算依据佐证材料,三个不同品牌、型号的产品报价单,一般以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的一级代理商报价单,或已执行合同复印件为准。

5.对于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无论是否进口,均需要提交《海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并提交《海南大学拟购置仪器设备论证清单》(详见附件五)。

6.所有论证相关材料至少一式两份,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以备核查。

 

  • 资产管理科:66167869 实验室管理科:66276442
  • 技术安全科:66280131 设备管理科:66194165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