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为促进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相关学院、单位提出的建议收费标准基础上,参照同类高校和研究院所的收费标准,海洋科学学院(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海洋技术与装备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分析测试中心(精密仪器高等研究中心)、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和药学院制定了《海南大学共享仪器设备检测项目收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19日。广大师生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或建议,请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619416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