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申报2025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的通知》,现请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申报2025年度公务用车更新计划。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现有车辆空编类型为业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工作用车。根据我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汽车的相关规定,公务用车更新需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更新计划的车辆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外,应当配备国产清洁能源汽车。
二、请各单位提出2025年度车辆配备更新计划,填写表格中的第41-51项内容,购车单位需自行落实购置车辆经费预算。同时,科研课题购置车辆也需填报配备更新计划表。
三、对于拟报废车辆更新购置的单位,需提供车辆鉴定评估报告。
请各单位仔细阅读通知及表格填写说明后,于7月25日下班前,交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2025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表》至行政办公大楼208室。逾期未报送视为2025年不需要配备更新公务用车。
联系人:王老师 汤老师 6616 7869
附件:
1.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申报2025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的通知
2.2025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