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选聘海南大学2025-2026学年度实验室技术安全督查员的通知》(海大实〔2025〕37号),现将拟聘任人选予以公示。公示名单如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具体事实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接受监督电话和邮箱:66275970,hdssc@hainanu.edu.cn
公示期限: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9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