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我校依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海南大学资产处置的复函》(2021年9月18日)的批复,学校即将进行报废固定资产实体处置。现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废固定资产中存在有毒有害的请相关单位按实验安全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再交付回收企业。
二、报废固定资产中含有大量可存储数据信息的仪器设备,请相关单位按学校保密工作要求处理,防止发生数据未备份存储、数据泄露等信息安全事件给学校和师生造成损失。
三、请涉及本次已报废固定资产处置的相关单位派专人或资产管理员负责此报废事宜,并做好后续已报废固定资产的清理等监督配合工作,严格按照批复清单处置该批报废固定资产,以防错误处置国有资产。财政厅批复的报废资产清单将通过邮箱发给各单位资产管理员。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