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的通知》,现请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申报2024年度公务用车更新计划。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现有车辆空编类型为业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实物保障用车、工作用车。根据我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相关规定,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外,公务用车更新100%使用新能源汽车,所以列入更新计划的车辆都只能配置纯电动汽车。
2、请各单位提出2024年度车辆配备更新计划,填写表格中的第41-51项内容,购车单位需自行落实购置车辆经费预算。同时,科研课题购置车辆也需填报配备更新计划表。
3、对于拟报废车辆更新购置的单位,需提供车辆鉴定评估报告。
请各单位仔细阅读通知及表格填写说明后,于6月30日下班前交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2024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表》至行政办公大楼208室。逾期未报送视为2024年不需要配备更新公务用车。
联系人:林莹华 6616786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