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级单位:
为规范我校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根据《海南大学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办法》,请二级单位清查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场内机车等),凡有在用的特种设备的学院需落实:
(一)人员要求
1.指定一名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
2.根据特种设备实际使用情况配置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并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
3.请各院级单位相关人员于7月15日前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操作人员证。
(二)设备要求
1.在用的特种设备需要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和使用登记证,并将登记标志置于该设备显著位置。
完成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手续和取得使用登记证,方可继续使用。
2.新购置的特种设备,在安装调试完毕并自检合格后,使用单位在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完成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手续和使用登记证。
3.请相关单位督促设备管理人员6月15日前完成特种设备注册和使用登记。
(三)考证费用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的考试费用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承担,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的考试费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承担一半,余下费用由学院或课题组承担。由相关院级单位统计取证人员名单和类型(附证件复印件)提交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四)其他
相关流程和统计表参见附件。
联系人:杨老师、陈老师
地 址:行政楼211室
联系电话:66280131
附件: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操作人员证报名流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申请流程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操作人员证取证人员统计表
3、特种设备目录
4、海南大学关于实验室特种设备登记和相关人员考证的通知
5、海南大学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