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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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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2022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相关单位:

新学期伊始,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海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程》(海大办〔202223号),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实验室安全长效机制,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请各相关单位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开学之际的安全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履行好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学校工作部署,认真梳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常态化自查和巡查督查机制。结合新学期开学、新生入校、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巡查并落实整改,对于安全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严重安全隐患未排除,必须关(停)实验室或实验项目直至隐患排除。对于院级单位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

二、检查范围

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

三、检查内容

强化开学初实验室安全管理。各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要开展实验室启用前安全检查。对于暑假期间处于封闭状态的实验室,各单位应组织开展专门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确保封闭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后再重新启用。

2.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各单位、实验室要严格审查实验室的各类人员资格,与其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同时做好安全教育、告知、警示、告诫等工作。

3.要做好实验室危化品、气瓶及危险废物管理。各单位应组织有关师生认真学习《海南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海大办〔202221)《海南大学气瓶安全管理办法》(海大实〔202028号)等制度文件,严格遵照执行。

4.要做好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严格做好实验室安全日志、危险物品台账(库存、领用及使用记录等)、贵重仪器设备机组运行记录、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等实验室技术安全档案日常记录和维护工作。

5.要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学校新学期开学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断线。

四、检查方式

各实验房间执行“日查”制度,各实验中心、课题组执行“周查”制度,各院系(中心、所)按“月查”要求进行巡查,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开展检查和督查。

请各单位于920日前提交单位自查报告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附整改前后照片,并签字、盖章),电子版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

地址:行政楼211

联系电话:66280131

电子邮箱:993654@hainan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96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附件2 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



  • 资产管理科:66167869 实验室管理科:66276442
  • 技术安全科:66280131 设备管理科:66256281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