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实〔2022〕13 号)
各二级单位:
为全面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环境,请各院级单位务必按照教育部要求,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并从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具体如下:
一、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和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
二、 加强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力度;
三、 落实好实验室钥匙配置、保存、注销及交接制度,确保实验室钥匙专人保管,实验室安全专人负责;
四、 离岗教师和离校学生做好科研项目、实验室管理、大型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化学废弃物、生物废弃物等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物品及资料交接工作,避免滋生安全隐患;
五、 加强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管理,对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维护,要求应急喷淋安装地点与工作区域距离不超过30米,水压喷出高度8-10厘米,每月启动一次阀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能正常使用;
六、 加强对加热及制冷装置使用期限的管理,确保冰箱(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0年)、烘箱和电阻炉(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2年)等装置不超期使用,如超期使用需填写《加热及制冷装置超期使用审批表》(附件1),经学院审批后统一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请各学院(单位)在6月21日前完成上述任务。
联系人 :王老师,侯老师 电 话:66280131
办公室:行政楼211室
附件1:《加热及制冷装置超期使用审批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