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实〔2021〕22号)
为落实好我校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后对实验室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我校实验室稳步有序地使用,按照《海南省学校2021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方案》《海南省学校2021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琼教体〔2021〕100号 )《海南大学2021年秋季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海大疫防办〔2021〕23 号)《海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程》(海大办〔2019〕61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各实验室要深刻认识此次学生返校学习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底线思维,控制源头,以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第一目标,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做好本单位实验室的值班值守、巡检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加强实验室使用的审核和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测
1.做好实验室使用的审核。各单位要根据学生返校后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实验室的启用,对拟使用实验室进行安全评估审核后,汇总填写《海南大学2021秋季开学进入实验室人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未报备的实验室严禁使用。
2.做好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管理。各实验室要切实掌握本实验室内所有人员的流动情况,对本单位使用实验室的情况要详细掌握,对拟进入实验室人员的近期行踪、隔离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要详细掌握。凡有发热、咳嗽、畏寒及身体不适等症状不得进入实验室。
3.加强进出实验室人员登记管理。每日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要提前做好体温测量,实验室应做好人员信息登记记录,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实验室。要尽量减少非本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检测体温,并询问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符合要求方可进入。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与本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三、做好实验室场所安全防控
1.做好实验室使用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教学科研等各类实验室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深入检查,重点防范薄弱环节,做好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高温高压高速仪器设备等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开展涉及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和研究必须在规定等级实验室中进行,尤其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在不具备开展生物实验条件的实验室开展相关实验。
2.保持实验室通风换气。各单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空调,应提前进行空调系统整体消毒,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
3.保障洗手等设施正常运行。实验室洗手、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4.做好实验室清洁消毒。保持实验室内卫生整洁,及时打扫卫生和清理垃圾。要采取安全有效的消毒措施对实验室进行定期消毒,同时做好实验室消防防火工作,避免火灾等危险事故的发生。
5.减少实验室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减少集体聚集性活动,特别是密闭空间的聚集性活动。实验室应减少召开会议,尤其是10人以上会议,需要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各单位应根据每间实验室的面积大小决定实验室内同时学习实验的人数,人均不少于5平方米且相互之间距离应保持在2米以上并减少交谈。实验课需严格按照教务处的安排和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对达不到开课要求的实验室需报教务处进行课程的调整。
6.规范实验室废弃物存放。各实验室应加强本单位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管理,避免实验室废弃物之间相互反应进而造成危险事故的发生。尤其加强生物医学类实验室废弃物安全管理,应依法制定合理、有效的措施对实验活动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置,防止环境污染。生物医学类危险废弃物应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等专用包装物、容器内,并按国家规定要求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说明。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废弃物必须经过高温高压灭菌处理后,再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使用过的实验物品、手套、纸巾、口罩以及其他废物按规定分类放置在专用垃圾袋进行处理。
四、增强实验室人员个人防护
1.强化防控宣传教育。各实验室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实验室复用后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实验室人员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2.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实验室人员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进入楼宇实验室后,实验室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正确佩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等,必要时请穿着防护服。养成勤洗手习惯,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
3.配备防控物资。各实验室在实验室复用前应准备足够数量的口罩,确保每一名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均能按规定佩戴。储备足够的消毒剂并掌握其正确的配制使用方法。
五、做好异常情况预防处置
1.做好特殊状况紧急报告工作。各单位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并通报给本单位所有的实验室人员。一旦实验室人员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由各时上报学校并采取相应的应急防控措施。
2.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区域。当实验室人员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学校,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就近就医。
3.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人员后,立即隔离其所在实验室,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宿舍楼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4.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已发现病例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保证配合好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后续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1:海南大学2021秋季开学进入实验室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2:海南大学实验室疫情防控指南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