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大型仪器设备是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硬件保障,为了加强学校经费预算管理、规范大型仪器设备科学配置、提高各类专项预算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及执行进度,完善全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建设规划、购前论证、购后评价及运行管理的制度与机制。更好地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促进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相结合,避免重复购置和使用效率低下。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2-2024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三年滚动库的编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和说明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建设和发展规划,根据学科或科研协同创新平台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综合考虑基础条件、人员队伍的现状和需求,结合本单位和相关协同创新平台现有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共享情况,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报购置规划。
三年滚动规划是需求计划,不作为安排资金承诺。
二、编报要求
1、所有拟购金额4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不论资金来源全部列入规划后方可购置,未列入规划的不得购置(特殊情况例外)。
2、购置规划按三年滚动执行,各单位要认真对待购置规划编报工作,按照“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精心组织、规范实施”要求,利用暑期做好项目的调研、规划、论证、设备选型等工作,按照附表要求逐项填报,配置和金额要有依据。
3、购置编制过程中,避免出现大型仪器设备进行刻意编写设备名称等问题;避免申请配置校内现存同类仪器设备较多且功能满足研究需要的仪器设备。
4、各申报单位根据学科发展需求分年度对2022-2024年拟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申报,按照大仪论证流程填写《海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1),已经在2021-2023年三年滚动库中申报并通过论证的大型仪器设备,不需要重复申报。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认真填写《2022-2024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规划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9月22日前完成整体规划编报工作,将《2022-2024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规划汇总表》及40万以上仪器设备的《海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211室,电子版发至邮箱hnkou@163.com。
联系人:寇周明13976117722
符浅浅13976079136
黄绵佳13907591801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