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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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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限期完成实验室危废台账和废液暂存区整改的通知

各相关院级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实验室废弃化学品安全预处理指南》以及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海口市生态环境局检查及限期整改要求,特通知如下:

一、规范收集实验室废液,将危废台账打印装订成册并做好台账记录;

二、产生化学废弃物的实验室应划分废液暂存区域张贴警示标识,配置防渗漏托盘,并将废液废液瓶放置其中

三、废液桶和废液标签到学校领取。

请各院级单位自查所有实验室危废台账和废液暂存区情况,按照通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提交实验室废液暂存自查自纠汇总表(签字、盖章)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发送邮箱:whm990387@hainanu.edu.cn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将对危废台账和废液暂存区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实验室会按照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限期整改完成时间:202169日下班前。

实验室废液暂存自查自纠汇总表提交时间:2021611日下班前。

特别说明:实验室废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章危险废物相关条例。相关法律标准可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页规章与制度中下载。

附件1.实验室废液台账;

附件2.实验室废液暂存自查自纠汇总表。

联系人:王老师 66280131  址:行政楼21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5月31日

 

  • 资产管理科:66167869 实验室管理科:66276442
  • 技术安全科:66280131 设备管理科:66256281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