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继续推进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服务,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海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海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现开始收集第二批新增共享仪器设备信息。
具体要求如下:
1、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原则上都必须加入平台开放共享且通过平台开展大型仪器设备的年度使用效益考核,如不能开放共享或不具备开放共享条件的仪器设备,必须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仪器设备信息参照《海南大学40万以上待共享设备资料》(附件1)。
2、10万元(含)以上,4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可根据情况自愿参与全校共享。
3、未加入平台的大型仪器设备不能享受学校维修基金资助。
请各单位参照《海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开放共享仪器设备的服务内容确定收费项目、核算收费价格,填写《海南大学共享仪器设备基础信息表》(附件2)和《海南大学共享仪器设备收费标准》(附件3),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的形式,于2021年4月15日(周四)下午下班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符老师,联系电话:66256281
电子邮箱:990603@hainanu.edu.cn 。
地址:行政楼211室
特此通知。
海南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