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废气、废液、废固)的处置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保护实验室及校园的环境,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 禁止产生化学废液的单位随意倾倒和处置;
2. 禁止产生化学废液的单位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废液装在同一容器内。
3. 化学废液的盛装容器必须完好无损(具有密封盖),容器的材质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容器的材质和衬里与废液不相互反应。
4. 盛装化学废液的容器上必须粘贴标签,标注内容为中文化学名称(混合物主要标注废物名称),废液情况,禁忌物。
5. 化学废液暂存区域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并要做到防雨、防渗、防碰撞,配有应急工具及应急设施。
6. 实验过程中产生少量有害废气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7. 不能随意掩埋、丢弃有害、有毒废渣、废固,废渣、废固须放入专门的收集桶中;承装危险物品的空器皿必须按照固体废物进行回收处置。
海南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