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管理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决定近期开展实验室基础信息核查和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管理工作,从学校发展大局出发,根据本单位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对现有实验室进行整体调整和规范,并积极配合做好实验室基础信息的核查工作,做好实验室基础信息的确认工作;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要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工作范围
学校实验室基础信息核查和安全检查范围包括全校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
三、工作内容
学校实验室基础信息核查内容主要有:实验室名称、所属楼宇及房间号、负责人、房间使用人等。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安全教育、环境安全、水电安全、化学安全、废弃物安全、气瓶安全、设备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激光安全、消防安全、个人防护安全等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存储、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具体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见附件1)。
四、工作安排
(一)实验室基础信息核查
1、信息核对(2020年12月10日-13日)
各单位根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所提供的实验室基础信息表(见附件2)进行初步核对,核查结束后提交实验室基础信息表的核对版纸质并电子材料(纸质版花脸稿、修改处标红电子版)。
2、现场核查(2020年12月14日-22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排相关人员对实验室逐间房进行核查,各单位按照核查时间安排表(见附件3),安排相关人员(实验室负责人或房间使用人)配合对实验室具体房间进行核查。核查过程中,需要实验室负责人全程参与。实验室基础信息核查与实验室安全检查同步进行。请各单位12月11日上午下班前提供配合核查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4)。
3、核查确认。信息核实结束后,被核查单位负责人、核查人及配合核查工作的人员签名确认。各单位12月24日前提交实验室基础信息核查表(签名版)。
信息核对联系人:林老师 66194165
地 址:行政楼211 室
邮 箱:990311@hainanu.edu.cn
(二)实验室安全检查
1、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2月10日-13日)
各单位应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中的内容,认真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须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逐条整改落实。
2、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020年12月14日-22日)
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组织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员,对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现场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意见下发各单位。检查时间安排表(见附件3)。
3、整改落实阶段(2020年12月30日前)
各单位在收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进行逐项整改落实,整改完成后形成整改报告(签字、盖章并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于2021年1月1日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实验室安全联系人:陈老师 66280131
地 址:行政楼215 室
邮 箱:990278@hainanu.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2、海南大学实验室基础信息表(分学院发)
3、海南大学实验室检查时间安排表
4、海南大学实验室基础信息核查工作人员名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