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日学校收到《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202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自查,教育部组织专家抽查。为了落实完成教育部的通知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进一步深入自查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自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根据自查内容,于11月2日前提交自查报告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电子版发送邮箱:whm990387@hainanu.edu.cn
纸质版(签名盖章)提交至办公楼215;
联系人:陈秀莲,王华明
联系电话:66280131,13648605228,1897604937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