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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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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近日学校收到《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202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自查,教育部组织专家抽查。为了落实完成教育部的通知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进一步深入自查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自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根据自查内容,于112日前提交自查报告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电子版发送邮箱:whm990387@hainanu.edu.cn

纸质版(签名盖章)提交至办公楼215

联系人:陈秀莲,王华明

联系电话:66280131136486052281897604937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10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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