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实〔2020〕38号)
各部门、单位:
根据《海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2年》《海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海大办〔2019〕61号)《海南大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海大办〔2013〕24号),特在全校所有实验室开展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于9月23日至9月30日对实验室危化品进行全面统计,并对危化品管理进行自查自纠。将4月9日下发的《关于实验室信息统计和危化品、气体钢瓶及高温高压设备盘点的通知》(海大实〔2020〕6号)中的《危险化学品盘点统计表》于9月30日前盘点更新提交电子版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保卫处、学校实验室安全督查员全面检查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工作;
三、实验室剧毒品、爆炸品、易制毒化学品严格按照“五双”管理,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把锁、双本账。长期不用的由本单位专职管理员统一交学校危化品仓库存放;
四、对于危化品管理不规范的单位,一经查明,暂停该单位危化品申购和领用,直至整改彻底完成为止。情况严重的按照《海南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海大办〔2020〕41号)执行。
五、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危化品管理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联系人:王华明 电话:66280131
邮箱:whm990387@hainan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