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实〔2020〕33号)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强化检查监督,根据《海南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督查组管理办法》(海大办〔2020〕43号),经本人报名、学院审批、学校资格审查和面试,拟聘任从心黎等十位同志为我校2020-2021学年度实验室安全督查员,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9月4日前反映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技术安全科。
具体人员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从心黎、王小兵、王令霞、张吉贞、李娟玲、
严 峰、杨海峰、苗灵凤、莫廷辉、赖桂春
联系人:刘艳凤、王华明
电话:0898-6628013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