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海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海大办〔2019〕6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填写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填写年度报告,加强数据审核,解决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年度报告的具体格式及填写要求请参照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报告(2019年)》。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文件通知的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
2.年度报告是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是学校实验室建设非常重要的工作,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报告的填报工作。各学院安全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和特色工作,另附文字(电子版)报送。
3.2020年1月10日前将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分管院领导签字,学院签章)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公楼211室)。
4.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正常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校园和谐稳定,请各单位结合本次年度安全报告填写以及自身实际,组织力量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深入开展安全检查。
5.根据《海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海大办〔2019〕61号)第五章第二十一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对各单位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学校对院级单位进行年度综合评估的主要依据,作为学校对各院级单位绩效分配、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等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王华明联系电话:18976049378。
邮箱:whm990387@hainanu.edu.cn。//www.hainanu.edu.cn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报告(2019年)
//www.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