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0年度拟购置大型仪器设备校级论证会的通知
热带作物学院、省部共建天然橡胶协同创新中心、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工作,适应学校整体发展,满足学科综合性布局,提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水平,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益,避免不必要重复购置和仪器闲置,我处定于12月9日召开学校拟购置科研平台大型仪器设备校级论证会。
会议将对上述四个院系拟购置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校级可行性论证,请各院系根据《海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工作流程》(校园网:我处“设备管理”栏)要求,填报海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2019年12月9日全天,办公楼209室;
二、材料准备:
1、单台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填写《海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报告》,各单位签署意见后,于12月5日前报我处;
2、单台价值40万元(含) -100万元(不含)的仪器设备,填写《海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报告》,各院系组织论证并签署结论,于12月31前补报我处;
3、单台价值10万元(含)-40万元(不含)的仪器设备,填写《海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报告》,各院院系签署意见,于12月31前补报我处;
三、论证原则:专家根据学校学科科研需求、仪器设备重复存量及有效使用机时、开放共享情况等,对单台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进行单独论证,对单台价值10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进行批量审核;
四、论证依据:100万(含)以上仪器设备以各院系上报的《海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可行性报告》为论证依据。100万以下的仪器设备以各院系前期上报的EXCEL统计表为审核依据,如需调整请在12月5日前重新报送我处;
五、答辩要求:各院系安排专人进行论证答辩,答辩要求等另行通知;
六、论证结果:本次论证结果将作为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申报依据,未按时送达或未通过专家论证的仪器设备将不实施采购。
请各院系认真做好大型仪器设备校级论证会准备工作!
联 系 人:寇周明 符浅浅
联系电话:6625628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1月26日